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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下午在家中發生了一件慘絕人寰的打小孩事件,事發原因來自於媽媽叫三弟自己去買早餐之後引發了一連串的偷錢事件。

  午覺醒來的媽媽發現她盒子的零錢憑空消失,才發覺這一定有鬼,去7-11買早餐最好可以買一兩百塊,接著媽媽的好朋友衣架哥現身展開了打小孩事件的序幕。

  逼供時,媽媽的的河東獅吼加上三弟的鬼哭神嚎讓我的耳備受折磨,在媽媽的嚴刑逼供下,畏懼的弟弟只好說謊,而當然逃不過媽媽的法眼,這舉動更使得媽媽的河東獅吼一下子升級為瑪麗亞凱利的海豚音,當時的我超想衝出去喊S—H—O—U—T—U—P—!但基於自保原則沒事千萬別惹事做只好待在房間內敲鍵盤。

  回想小一時我也做過這檔事但我那時是去買遊戲王,他則是買遊戲點數而且我還有一個共犯—我哥。我們的下場則是「慘無人道之竹筍炒肉絲」,所謂不經一事長一智則在自身上印證,從此之後我們就在也沒偷過錢了。

  話說逼供後,房外趨於一片寧靜.客廳只剩微顫著身軀的三弟和在看電視消火的「母夜叉」。兩人看似無話可說而卻又在眼神間透露了些許訊息,真不知該如何是好。

  今天的三弟看起來比過去乖許多,我猜應該是經過昨天後自己也學乖了吧!真希望不要再發生這類事了,要再發生的話他一定會被生吞活剝。

  最後,我體會到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被打也是自找的,誰能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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